學系 | 學科能力測驗及 英語聽力檢定標準 |
指定考試採計 科目及方法 |
同分參酌方式 | 選系說明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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室內設計學系 | --- | 國 文 x 2.00 英 文 x 1.00 數學乙 x 1.00 歷 史 x 2.00 地 理 x 1.50 | 國 文 | 1.課程內容含理論及實作(設計理論、設計素描、平面製圖、立體造型、電腦繪圖等),須具備繪圖設計及辨別顏色能力。 2.教學採分組討論,著重實務及實習操作,強調動手實作與整合表現。 3.畢業生就業機會多元,可擔任室內設計、家具設計、展示設計、美術設計等工作。本系組受理符合登記分發及入學資格第十八款者。 | |
歷 史 | |||||
地 理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