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系 學科能力測驗及
英語聽力檢定標準
指定考試採計
科目及方法
同分參酌方式 選系說明
國文學系 ---國 文       x 2.00
英 文       x 1.25
歷 史       x 1.25
地 理       x 1.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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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 文 本系組為師培與非師培並行系組。
1.本系未來從事教學工作,教學演示實習課程較多,應具備相當之協調溝通能力。 2.新生入學後可依本系所訂之相關辦法申請甄選後成為師培生,或依本校『學生修習教育學程辦法』考試錄取後,修習教育學程。 3.上課地點:和平校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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英 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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歷 史