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系 學科能力測驗及
英語聽力檢定標準
指定考試採計
科目及方法
同分參酌方式 選系說明
美術學系 ---國 文       x 2.00
英 文       x 2.00
歷 史       x 1.00
地 理       x 1.00
術科(美術) x 2.00
1
術 科 須加考術科﹝美術﹞。術科採計項目: 素描40%、創意表現20%、美術鑑賞20%、彩繪技法20%。
術科總分之原始分數不得低於65分。
本系旨培養優秀藝術創作人才,課程內容史論與創作兼具,師資廣納國內外專業人才,透過專業學術環境,培養具藝術專長的學生,能專攻各自興趣且重視個別差異發展,期能讓學生成為未來藝術專業人才。課程包含理論與實務操作,須具備視覺設計與色彩判定能力。網址:http://arts.ntua.edu.tw/main.php本系組受理符合登記分發及入學資格第十八款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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英 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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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 文

美術選考項目規定:
校系 選考項目
國立臺灣藝術大學
美術學系
  素描 40%    
  創意表現 20%    
  美術鑑賞 20%    
  彩繪技法 20%