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系 學科能力測驗及
英語聽力檢定標準
指定考試採計
科目及方法
同分參酌方式 選系說明
設計學系視覺設計組 ---國 文       x 1.25
英 文       x 1.25
歷 史       x 1.00
術科(美術) x 2.00
1
術 科 須加考術科﹝美術﹞。術科採計項目: 素描40%、創意表現30%、彩繪技法30%。本系以培育跨領域設計專業人才為招生目標,分為「視覺設計」及「產品設計」兩項設計專業,並設有「室內設計學分學程」提供有興趣的學生選讀。 本系課程需具色彩辨識、親自操作及個人安全維護能力。
2
英 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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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國 文

美術選考項目規定:
校系 選考項目
國立臺灣師範大學
設計學系視覺設計組
  素描 40%    
  創意表現 30%    
  彩繪技法 30%