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系
學科能力測驗及
英語聽力檢定標準
指定考試採計
科目及方法
同分參酌方式
選系說明
國文學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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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 文 x 2.00
英 文 x 1.50
歷 史 x 1.00
地 理 x 1.00
1
國 文
本系組為師培與非師培並行系組。
有意願擔任中等以上學校教師者,需另修習教育課程。本校並開設日本語文、韓國語文、哲學、文學創作等學分學程及表演藝術學士學位學程,以培育學生第二專長。
2
英 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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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歷 史