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系 學科能力測驗及
英語聽力檢定標準
指定考試採計
科目及方法
同分參酌方式 選系說明
室內設計學系 ---國 文       x 2.00
英 文       x 1.00
數學乙       x 1.00
歷 史       x 2.00
地 理       x 1.5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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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 文 1.課程內容含理論及實作(設計理論、設計素描、平面製圖、立體造型、電腦繪圖等),須具備繪圖設計及辨別顏色能力。 2.教學採分組討論,著重實務及實習操作,強調動手實作與整合表現。 3.畢業生就業機會多元,可擔任室內設計、家具設計、展示設計、美術設計等工作。本系組受理符合登記分發及入學資格第十八款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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歷 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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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 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