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系 | 學科能力測驗及 英語聽力檢定標準 |
指定考試採計 科目及方法 |
同分參酌方式 | 選系說明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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音樂學系A組 | --- | 國 文 x 1.00 英 文 x 1.00 術科(音樂) x 2.00 | 術 科 | 須加考術科﹝音樂﹞。術科採計項目: 主修90%、樂理5%、聽寫5%。不分主修項目,按總成績高低順序錄取。本系課程需使用到聽覺能力及口語表達能力,考生宜具備相當之聽覺及口語表達能力。本系相關資訊、修課規定及畢業條件等請參閱本系網頁:http://music.pccu.edu.tw/。本系組受理符合登記分發及入學資格第十八款者。 | |
國 文 | |||||
英 文 |
校系 | 選考項目 | 主修科目 | 副修科目 | 備註 | |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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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文化大學 音樂學系A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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鋼琴 聲樂 弦樂 限小提琴、中提琴、大提琴、低音提琴、豎琴。 銅管樂 限長號、小號、法國號、上低音號、低音號。 木管樂 限薩克斯管、長笛、單簧管、雙簧管、低音管。 擊樂 理論作曲 |
不採計副修。 |  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