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系 學科能力測驗及
英語聽力檢定標準
指定考試採計
科目及方法
同分參酌方式 選系說明
音樂學系B組 ---國 文       x 2.00
英 文       x 1.50
歷 史       x 1.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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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 文 (入學後可選擇A組術科主修或商業音樂主修)。 不採計術科。本系課程需使用到聽覺能力及口語表達能力,考生宜具備相當之聽覺及口語表達能力。本系相關資訊、修課規定及畢業條件等請參閱本系網頁:http://music.pccu.edu.tw/。本系組受理符合登記分發及入學資格第十八款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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英 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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歷 史