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系 學科能力測驗及
英語聽力檢定標準
指定考試採計
科目及方法
同分參酌方式 選系說明
社會工作學系 ---國 文       x 1.50
英 文       x 1.50
數學乙       x 1.00
1
國 文 本系學生須於大二學年度結束前,參加英文檢定考試,成績並應達CEF之B1進階級或其他測驗相對應之同等級標準,未達上述標準者,須於大三結束前再考一次,仍未通過者,大四必須修讀本系規定之英語課程且成績及格始具有畢業資格。
2
英 文
---
3
數學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