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系 學科能力測驗及
英語聽力檢定標準
指定考試採計
科目及方法
同分參酌方式 選系說明
職能治療學系 ---國 文       x 1.25
英 文       x 2.00
數學甲       x 1.00
物 理       x 1.00
生 物       x 2.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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英 文 1職能治療師法第8條:有下列事項不得發給執業執照;已領者,撤銷或廢止之:三、有客觀事實認不能執行業務,經直轄市、縣(市)主管機關邀請相關專科醫師、職能治療師及學者專家組成小組認定。 2課程及職能治療師工作具與人互動特性,需具口語表達溝通,及需久站移動,和控管情緒抗壓之能力,才能勝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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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 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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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 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