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系 學科能力測驗及
英語聽力檢定標準
指定考試採計
科目及方法
同分參酌方式 選系說明
光電與材料科技學系 ---國 文       x 1.00
英 文       x 1.25
數學甲       x 1.50
物 理       x 1.50
化 學       x 1.00
1
數學甲 本系有實驗課程,考量操作危險性及結果判斷之需要,需具獨立操作及個人安全維護能力。 本系為107學年度新設,由本校光電、材料所推動成立,注重基礎與專題研究訓練;畢業可從事光電、材料、半導體與離岸風電等產業製程研發。本系訂有「學碩士五年一貫學程」。本系組受理符合登記分發及入學資格第十八款者。
2
物 理
---
3
英 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