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系 | 學科能力測驗及 英語聽力檢定標準 |
指定考試採計 科目及方法 |
同分參酌方式 | 選系說明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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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文學系 | --- | 國 文 x 2.00 英 文 x 1.25 歷 史 x 1.25 地 理 x 1.00 | 國 文 |
本系組為師培與非師培並行系組。 1.本系未來從事教學工作,教學演示實習課程較多,應具備相當之協調溝通能力。 2.新生入學後可依本系所訂之相關辦法申請甄選後成為師培生,或依本校『學生修習教育學程辦法』考試錄取後,修習教育學程。 3.上課地點:和平校區。 | |
英 文 | |||||
歷 史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