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系 學科能力測驗及
英語聽力檢定標準
指定考試採計
科目及方法
同分參酌方式 選系說明
視覺藝術與設計學系 ---國 文       x 2.00
英 文       x 1.00
術科(美術) x 2.00
1
術 科 本系組為師培與非師培並行系組。
須加考術科﹝美術﹞。術科採計項目: 素描40%、創意表現30%、彩繪技法30%。術科考試之任一採計項目不得零分。
本系培養美術創作、視覺設計、美術理論、藝術行政以及因應資訊媒體時代需求和國際競爭趨勢,培養文化創意產業、藝術媒體與數位表現之藝術設計人才。
2
國 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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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英 文

美術選考項目規定:
校系 選考項目
國立臺南大學
視覺藝術與設計學系
  素描 40%    
  創意表現 30%    
  彩繪技法 30%