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系 | 學科能力測驗及 英語聽力檢定標準 |
指定考試採計 科目及方法 |
同分參酌方式 | 選系說明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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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術學系 | --- | 國 文 x 2.00 英 文 x 2.00 歷 史 x 1.00 地 理 x 1.00 術科(美術) x 2.00 | 術 科 |
須加考術科﹝美術﹞。術科採計項目: 素描40%、創意表現20%、美術鑑賞20%、彩繪技法20%。 術科總分之原始分數不得低於65分。 本系旨培養優秀藝術創作人才,課程內容史論與創作兼具,師資廣納國內外專業人才,透過專業學術環境,培養具藝術專長的學生,能專攻各自興趣且重視個別差異發展,期能讓學生成為未來藝術專業人才。課程包含理論與實務操作,須具備視覺設計與色彩判定能力。網址:http://arts.ntua.edu.tw/main.php本系組受理符合登記分發及入學資格第十八款者。 | |
英 文 | |||||
國 文 |
校系 | 選考項目 | ||||||||||||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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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立臺灣藝術大學 美術學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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