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系 學科能力測驗及
英語聽力檢定標準
指定考試採計
科目及方法
同分參酌方式 選系說明
書畫藝術學系 ---國 文       x 1.00
英 文       x 1.00
歷 史       x 1.00
術科(美術) x 2.00
1
術 科 須加考術科﹝美術﹞。術科採計項目: 素描30%、彩繪技法20%、水墨書畫50%。術科考試之任一採計項目不得零分。 術科總分之原始分數不得低於60分。
本系招生以水墨及書法篆刻專長為優先考慮,透過專業的創作研習與藝術理論教學,培育優秀創作與理論兼修人才,精研中、西繪畫理論與技巧,充實學生學理與創作內涵為目標。本系組受理符合登記分發及入學資格第十八款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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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 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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歷 史

美術選考項目規定:
校系 選考項目
國立臺灣藝術大學
書畫藝術學系
  素描 30%    
  彩繪技法 20%    
  水墨書畫 50%