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系 學科能力測驗及
英語聽力檢定標準
指定考試採計
科目及方法
同分參酌方式 選系說明
材質創作與設計系 ---國 文       x 1.50
英 文       x 1.50
歷 史       x 1.00
術科(美術) x 2.00
1
英 文 須加考術科﹝美術﹞。術科採計項目: 素描40%、創意表現40%、美術鑑賞20%。術科考試之任一採計項目不得零分。
1.本系跨越單一材質的整合與延伸,以創作材質種類為技藝學習基礎,發展多面向材質創作的可能性。 2.本系專業材質主修採工作室型態,分:木質、金工、陶瓷、纖維及設計等五組。 3.本系特色以創作與設計專業為教學目標,亦重視人文精神與素養之培育。
2
術 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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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國 文

美術選考項目規定:
校系 選考項目
國立臺南藝術大學
材質創作與設計系
  素描 40%    
  創意表現 40%    
  美術鑑賞 20%