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系 | 學科能力測驗及 英語聽力檢定標準 |
指定考試採計 科目及方法 |
同分參酌方式 | 選系說明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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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學系 | --- | 國 文 x 1.25 英 文 x 1.25 數學乙 x 1.00 歷 史 x 1.00 公民與社會 x 1.00 | 國 文 | 本系教學理論與實務並重,開設符合國家產業及文化所需必要選修課程,培養學生法學素養及應用法律能力,以開拓學生國際宏觀胸襟。本系師資優良,均具豐富之教學經驗。畢業生發揮所學機會甚多,得擔任司法官、律師、法制人員、公證人等工作。電話:07-5919549。 | |
英 文 | 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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