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系
學科能力測驗及
英語聽力檢定標準
指定考試採計
科目及方法
同分參酌方式
選系說明
財經法律學系
---
國 文 x 1.25
英 文 x 1.25
數學乙 x 1.00
歷 史 x 1.00
公民與社會 x 1.00
1
國 文
財經法律系除傳統的基礎法學教育外,特別著重財經法學教育,以培養財經法律專業人才。本系畢業生可參加司法官、律師、金融法制人員、公證人等之國家考試及在金融工商界擔任法務人員。電話:07-5919298。
2
英 文
---
3
數學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