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立成功大學個人資料蒐集聲明書 English

國立成功大學(以下簡稱本校)為蒐集、處理、利用個人資料,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定,以本網頁之聲明向您行告知。當您於本網頁下方勾選「我已閱讀」時,表示您、瞭解並接受本網頁之所有內容。
    一、基本資料之蒐集、更新及保管
      (一) 本校係依據中華民國[個人資料保護法]與相關法令之規範,蒐集、處理及利用您的個人資料。
      (二) 本校因執行業務需要蒐集您的個人基本資料,請提供您本人正確、最新及完整的個人資料。
      (三) 若您的個人資料有任何異動,請主動向本校申請更正,使其保持正確、最新及完整。
      (四) 若您提供錯誤、不實、過時或不完整或具誤導性的資料,您將可能損失相關權益。
      (五) 您可依中華民國[個人資料保護法],就您的個人資料行使以下權利:
        1. 查詢或請求閱覽。
        2. 請求製給複製本。
        3. 請求補充或更正。
        4. 請求停止蒐集、處理或利用。
        5. 請求刪除。
      但本校各單位因執行職務或業務所必需者,本校得拒絕您上述之請求。且因您行使上述權利,而導致權益受損時,本校將不負相關賠償責任。
    二、蒐集個人資料之目的
      (一) 本校係基於學生資料管理之特定目的而蒐集您的個人資料,並供本校各教學、研究及行政等單位依權限管理及使用。
      (二) 當您的個人資料使用方式與本校蒐集的目的不同時,我們會在使用前先徵求您的書面同意,您可以拒絕向本校提供個人資料,但您可能因此喪失您的權益。
    三、基本資料之保密
      本校如違反[個人資料保護法]規定或因天災、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所致者,致您的個人資料被竊取、洩漏、竄改、遭其他侵害者,本校將於查明後以電話、信函、電子郵件或網站公告等方法,擇適當方式通知您。
    四、同意之效力
      (一) 當您於本網頁下方勾選「我已閱讀」時,即表示您已閱讀並瞭解本網頁之所有內容。
      (二) 本校保留隨時修改本網頁規範之權力,本校將於修改規範時,於本校網頁公告修改之事實,不另作個別通知。
    五、準據法與管轄法院
      本網頁內容之解釋與適用,以及相關之爭議,均應依照中華民國法律予以處理,並以臺灣臺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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